通知公告

关于积极参加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的通知 ( 2021年01月12日 )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决定举办“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高校网络文化影响力,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四、活动对象

1. “上海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上海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

2. “上海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上海高等院校教师群体

五、活动征集

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28日

六、征集内容

 “上海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大学生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见附件1)。“上海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教师群体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等4类作品(详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七、遴选展示

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两委将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全媒体展播推送。后续将评选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另发通知)。

八、参与途径唯一性要求和版权声明

参与征集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至活动承办单位,“上海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及“上海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入选的优秀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推荐参与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参加推荐作品所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加推荐者自行处理,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九、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十、联系人

联系人:雯博

固定电话:021-34205021

手机号码:16621758183、68345(小号) 

电子邮箱:shwlwhj01@126.com

通讯地址: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行政A楼116室

特别提示: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所有报送作品

1. 已报送上海交大第四届网络文化节的作品无须重复提交。

2. 若补充提交,请发送作品和信息表至shwlwhjs01@126.com,主题:文化节补充+联系人+联系方式,截至时间: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