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1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 ( 2021年02月05日 )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关于推荐2021年度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

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 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项目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直接费用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 万元/项)的项目。请各高校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质量,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根据限项择优推荐。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 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请严格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限项申请、预算编报、申请条件等的要求申请项目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 料。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将上述材料和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提交。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推荐项目 汇总表(见附件)一份于3月12日17:00前送达我司基础处,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麻锐

电话:010-66097435

由箱:jc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

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