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计划处关于2020年年终财会业务工作的通知 ( 2020年11月30日 )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总体计划安排,为做好年终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相关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业务处理时间

1.各类网上预约报销收单业务正常进行,其中:12月25日(含)前递交至财务计划处(含投递至自助投递机)的相关单据,在资料及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年度内完成业务办理。

2.科研经费分配业务正常进行,其中:12月25日(含)前递交至财务计划处的相关单据,年度内完成分配工作。

二、年终核销清理事项

1.暂付款款项与预开发票核销清理: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25日(含)前办理一年以上应收及暂付款和预开票据的核销手续,逾期未及时核销的,相关项目经费将根据学校规定暂停使用。

2.预收及暂存款核销清理:各单位或个人应于12月25日(含)前及时认领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逾期未认领的款项将由学校统一清理。

3.票据核销清理:票据领用单位应于12月25日(含)前完成票据核销工作。

三、其他事项

1.2021年1月4日起正常办理各项业务,其中:年终奖发放受理时间为2021年1月4日(含)至3月15日。

2.年终结账期间,如遇疑问事项或需紧急处理事项,可与相关科室联系,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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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财务计划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