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的通知 ( 2020年11月20日 )

各院系:

为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农业规划引领作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结合,推动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三园”工程建设总体要求,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nyncw.sh.gov.cn/gsgg/20201117/8fd9fbb429074392bd3e8710668b375f.html), 指南详情请见农委网站,现将校内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国内法人或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课题申报。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2、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课题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课题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同一个课题只能参与一次,不得多头申报。

4、课题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具体财政支持经费控制数请咨询申报受理部门,申报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不含单位自筹或配套经费)。

专题一、二、三、四中课题2、3、5、6、7、11、12、13、14等9个课题须由企业或合作社牵头申报。

5、课题负责人须为主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合作社主持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为该单位行政或技术负责人。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在研科技兴农项目;

(2)科技兴农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科技兴农项目验收未通过;

(3)距离退休月数少于课题实施月数;

(4)受聘到企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

(5)被列为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科技兴农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者。

6、主持申报企业、合作社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具体申领方式可关注“上海征信查询指南”微信公众号查询)。

7、课题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8、可行性报告中,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应审核签章,其中在涉农区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应报送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盖章。

9、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需先完成网上填写、提交,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

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nyncw.sh.gov.cn)登录“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课题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格式可在下载中心下载。(系统填报支持:韩俊 15305662373)

申报系统中专题五、专题六,申报人根据申报内容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网上填报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00至2020年12月11日10:00。

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网上申报系统未设置申报单位审核权限,无法根据课题申请人的申报进度进行督促,请课题申报人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关于经费预算的注意事项

设备费:支出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预算的20%以内。涉及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的项目,设备费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但支出应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预算的50%以内。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控制在直接费用预算的15%以内。

劳务费: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预算的30%以内,对于软件开发项目,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的50%以内,其中项目组成员劳务费控制在劳务费总预算的50%以内。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以及专家咨询等费用。

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总额=项目直接费用的8%。主要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出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费及绩效支出等。

3、纸质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送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审核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样张在“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下载中心-可行性报告”中按项目类别下载:https://xmgl.shac.cn/),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关于纸质材料盖章,若交大为主持单位,需要在封面的课题申请单位和主管单位分别盖校印。材料在合作单位和主持单位都盖好章后请检查无误后装入文件袋。用印申请流程:一门式服务系统“党政办”办理用印申请,用印申请通过后会发送邮件或短信,可根据相关信息办理用印。注意:行政负责人为林忠钦校长印,技术负责人为毛军发校长印。

上海市农委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 3208室。项目联系:董言笑 52196200,赵志鹏 52161810。

校内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2月10日前,材料报送地址:新行政楼B605室,请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校内申报

今年指南继续要求“申报单位同一个课题只能参与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包括主持申报和参与其他单位的申报),校内组织申报时请各院系先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11:00之前将申报清单(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jh2k@sjtu.edu.cn,经校内汇总审核无重复申报后,再进行项目的正式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王斌

联系电话:13818877933(校内小号65316)

邮箱:jh2k@sjt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