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0年03月17日 )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科委《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0〕5号)要求,现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上海市科委通知详见http://stcsm.sh.gov.cn/P/C/163583.htm

现将校内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1、面上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2、原创探索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4月7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没有注册过的老师请选择“非法人机构/个人用户注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2019年上海市科委的科技专家库征集时部分老师注册过“上海科技”用户账户;没有注册过的老师请注册“上海科技”账号);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7日16:30。

四、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六、校内申报说明

院系限项申报,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请各院系于2020年3月27日前统一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minzhou@sjtu.edu.cn。如有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申请人,请同时提交《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周敏、盛情情、王斌

邮箱:minzhou@sjtu.edu.cn

电话:34206880-189,133-3686-6868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05

科研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