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计划处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2019年10月10日 )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要求,2019年度高校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于10月陆续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管理。

二、培训要求

(一)按市财政局要求,培训期间本人需携带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按“一日三签到”原则执行,如有缺勤,将取消测试资格;若发现代考将取消本年度网络登记。

(二)电子考勤时间段:第一次8:00---9:30、第二次12:30---13:30、第三次15:00以后。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

培训时间:10 月14 日至 10 月16日(周一至周三)

培训地点:中山西路2230号3号楼 105阶梯教室

(二)第二期

培训时间: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 日(周三至周五)

培训地点:闵行校区微电子楼一楼报告厅

(三)上课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6:00

四、培训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培训费:培训费200元/人(不含餐费及教材),按市财政局规定餐费与教材费由学员自理;

(二)培训第一天请于8:45前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将学费交至立信会计学院的管理人员。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培训前必须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采集------(上海财政网),以免影响培训后的数据登记。

(二)联系部门和电话

1.财务计划处综合管理科、34206441;

2.立信会计学院培训部、64692802。



财务计划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