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9年01月31日 )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2019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全年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3月8日、6月7日、9月6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盖章原件)及主要证明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其中1份封面空白处实际导师签字,实际单位盖章,并注明:申报材料属实,同意申报){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统一胶装浅绿色凹凸皮纹纸)、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5月、8月、11月分批次公布。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8日、6月7日、9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人获选资格; 对存在伪造内容情况的单位将暂停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侯宗胜(陈瑞球楼327室,联系电话021-62932311,hzs@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金晓文(新行政楼B421室,联系电话021-34206725,postdoctor@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