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科研院
各学院、系:
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A类、B类、跟踪)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情请点击“上海市科委网(http://www.stcsm.gov.cn/)”查询,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当年1月1日时未满35周岁(即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且A、B类计划不可兼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依托单位须在201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启明星计划(跟踪)面向年龄未满40周岁(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取得较好成果的启明星计划(A类、B类)完成者。
4、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如现有合同时间不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需提交延聘承诺。(另发各单位科研秘书邮箱)
5、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请者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6个月/年。 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
二、申报方式
1、启明星计划(A类):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电信、机动各2名,其它学院各1名。由学院统一申报,科研院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2、启明星跟踪计划:校内不限项,符合申报条件的启明星学者均可申报。科委对学校限项申报(3项),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
三、申请程序
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后,申请人(包括A类和跟踪)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经校内专家评审通过后,再进行上海市科委网上“在线受理”材料申报、填写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电子版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同时将清单电子版发到jijinke@sjtu.edu.cn。(注:过期、超额申报不予受理)。科研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
电 话:34206890-187
E-mail:jijinke@sjtu.edu.cn
地 址:科研院计划项目办(新行政楼B605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