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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科研院

  各学院、系:

  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现已开始,详情请点击“上海市科委网(http://www.stcsm.gov.cn/)”,(科委通知见附件1)请各学院参照《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的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见科委通知(附件1)。

  注意:

  1、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1年以上(含1年)的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2、本年度更加关注带头人在团队中的领衔作用、注重负责人是否已形成以其为核心的稳定的研发团队,鼓励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支持高校、研究院所科技人才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二、申报方式

  实行限额申报,电信学院、机动学院限报2名,其他各学院限报1名。由学院统一申报,科研院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三、申请程序

  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后,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2010版)》(附件3),经校内专家评审通过后,再进行上海市科委网上“在线受理”材料申报、填写工作。

  四、申报时间

  1、2013年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及推荐项目汇总清单(附件4)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同时将清单电子版发到jh2k@sjtu.edu.cn。(注:过期、超额申报不予受理)。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2、经过校内评审后确定的正式申请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研院,科研院统一报上海市科委(科委2013年1月10日17:00后将关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

  电  话:34206890-187 

  E-mail:jh2k@sjtu.edu.cn

  地 址: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公室(新行政楼B605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