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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度中-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科研院

  根据科技部与法国国家科研署(ANR)签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为推动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优先领域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现联合启动中-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法双方旨在通过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科研项目,推动在优先领域的中法科研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鼓励双方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可优先考虑“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

  3、根据双方协商,本次合作项目征集的优先领域为:

  •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包括:

  - 金属、塑料、橡胶、高经济附加值产品等垃圾回收、处理、利用的相关技术;
  - 水循环利用技术;
  - 污泥处理技术等;

  • 环境整治技术,包括:
    - 土壤整治技术;
    - 海岸线、河流、地下水等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恢复技术;
    - 海洋、盆地等环境POPs污染及分析监测技术等。

  特别鼓励使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节能技术等开展上述内容研究开发。

  4、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双方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决定共同资助的联合研究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及时间

  1、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国家科研署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法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法国国家科研署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用中英文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同时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在2013年3月8日下午4:00之前交到科研院国际合作办公室(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0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lentgirl.jane@sjtu.edu.cn,经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和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法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法方采取网上申报(www.agence-nationale-recherche.fr)。

  三、评审

  1、中法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法国国家科研署将根据其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2、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中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科技部 联系人:刘永静,石玲

  电话:010-58881351 58881358,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邮编:100862

  上海市科委联系人:李晨浩

  电话:23112519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邮箱:chhli@stcsm.gov.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