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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 “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通知

[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文科处 刘津芳

  有关院系: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已胜利闭幕。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潮。为积极配合本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者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理解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的精髓,在此基础上,结合本人研究基础,选择相关选题进行申报。

  2、“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共有22个参考选题,基本涵盖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要内容。课题申报应围绕深刻领会系统阐述和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两个重点进行设计论证。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全面深入。

  3、“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面向本市所有理论社科工作者,申报条件与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相同。

  4、申报“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一般按参考选题进行申报。申报者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组织

  5、“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本市各相关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各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应将“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作为当前本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精心准备、踊跃申报。

  三、时间安排

  6、“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3日止。各院系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于2012年12月3日前送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课题经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评审后,将于12月10日前公布立项。

  7、申报“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须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在网站上填写申请书,其方法与历年申报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系列研究课题相同。

  联系人:刘津芳

  电话:34206166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803

  文科建设处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