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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科研院 胡斌

  各学院(系):

  教育部2012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通知详见教育部科技司(www.dost.moe.edu.cn)网站,现将教育部创新团队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方式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每学院限推1项,如没有符合条件或者条件不成熟的创新团队,可不推荐。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装订,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8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同时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以及申请书和申报清单电子版(附件3)。

  3.请于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公室。科研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人选。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相关附件和电子表格也可在科技司(www.dost.moe.edu.cn)网站通知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  孙丽珍

  联系电话:34206890-187,181

  E-mail:jijinke@sjtu.edu.cn

  附件:

  1、“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2、“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

  3、 “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

  科研院
  2012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