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7年度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具备博士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院重点培养的在编青年教职工,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每项15万元。
二、 申报方式
1、申报者申请书表格可从以下网址:http://www.shmec.gov.cn/web/wsbs/index.php?mtype=2&ctype=102下载。
2、 请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7份,由学各院科研办审核后,统一交科研院,同时将电子文本E-mail发至jh2k@sjtu.edu.cn,过期不候,不受理个人申请。
3、 我校本年度上报曙光计划项目名额为(理科)12名,(文科)6名(由文科处负责申报),限于申报名额,每个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备注。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最后名单报送上海市教委。
4、 联系人:张磊
电话:34206880、 13564684953
地点:闵行新行政楼605室。
科研院
2007年11月1日
备注(各学院申报名额):
船建、机动、电信各3名,材料、生命各2名,化工、环境、信息安全、测试中心、农学院、物理、数学、药学院、纳米、模具、空天院、微电子各1名。
填写注意事项:
1.在《申请书》简表一栏内“学科领域”一定要写明你所申报的领域,避免投错领域。
2.在《申请书》第九栏“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请申请者本人填写,学院审核,由校科研院统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