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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一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家环境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的实施以及“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提供科技支撑,拟建环保科技专家信息库和水专项专家信息库,以在环保科技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专家的咨询、审议和技术指导等作用。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相关环保科技领域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水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监控预警、环境经济与政策、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等相关研究领域。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环保科研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环保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能够对环保科技项目的管理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三、推荐程序

  请各学院组织推荐,被推荐的专家请应按照专家信息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环保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一式两份,请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08年2月18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报送学校科研院新行政楼B6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hk-kjb@sjtu.edu.cn。推荐专家信息表可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tech/),进入政务信息->公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本通知页面点击下载。

  科研院联系电话:34206880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科研院

  二○○八年二月一日